Saturday, July 21, 2007

又來了?!



怪了,又不是強迫你們一定要投贊成票,只是要求讓大家表決而已。總不能覺得會贏的案子就給表決,投不贏的案子就不讓表決吧?

以往老民代時期這樣杯葛還有道理可說,現在都甚麼時代了還這樣搞說不太過去吧?投票比人數是民主基本原則,不過也沒辦法,反正你們的支持者怎麼樣票都會投給你的,你講甚麼他們都會大聲叫好,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品質。

看一次嘆一次,真的是很丟臉。

但至少這次沒有民主高根鞋和機車大鎖出現了!還算有點進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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